外出写生(考察)规章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写生(考察)必须依据学院教学计划,校级领导批准,由院领导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能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写生(考察),私自带学生外出的教师,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其后果自负。
二、外出写生(考察)前,院领导要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宣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名单。
三、参加外出写生(考察)的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前,必须依据学校及学院安全管理制度,向学院递交安全管理责任书,划清责任,签字生效。
四、外出写生(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领导统一研究后决定,有关住宿安排等问题,由带队教师决定,并在每天早晚检查学生人数,坚决杜绝学生私自外出或夜不归宿。
五、在外出写生(考察)过程中,要求写生一切行动听从带队教师的安排,不能擅自行动;带队教师可将写生班级分成几个小组,由责任心较强的班干部任小组长,由带队教师统一协调指挥。
六、在写生(考察)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单独或俩个人外出,并认真遵守生活和学习纪律,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不得发生扰民事件,否则将按违纪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负责带队写生(考察)的教师,除按教学要求检查教学,辅导学生写生(考察)外,还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如果发现有关安全可疑情况,要及时提醒和疏散学生,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报警和抢救,并向学院领导及时汇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八、在学生外出写生(考察)过程中,学院领导要安排有关人员或亲自看望学生及带队教师,以解决其遇到的实际困难。
艺术设计学院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