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院人才培养,提高我院整体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完善我院人才梯队建设,更好的为教学服务。经我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每年选送各专业业务骨干和业务能力突出的教师到专业院校进修学习。现规定如下:
1、我院教师在我院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原则上年龄在40岁以下(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工作五年以上,未外出学习的要安排外出学习。
2、选派方式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年初制定外出进修学习方案,将外出学习专业、人数、次数定好,以个人申请、教研室推荐、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相结合。申请者需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提交《外出进修申请表》,经我院专业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批准后实施。
3、我院将坚持“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点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进修内容应符合专业教学工作需要,特别是某些空白和薄弱专业。为合理选派进修人员,一般情况下三年之内不得重复申请。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要将一篇论文(或进修总结)、一份今后开展工作设想及进修单位的鉴定交到学院办公室作为业务考核依据存档。进修结束后要填写《进修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办公室存档,由学院安排做一场学术汇报和成果展。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并征求本单位同意。
6、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7、积极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在今后的评优评先、职称方面优先考虑。
艺术设计学院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