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有关规定,不同职称人员每年应完成的标准教学工作量见下表: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教员 |
240 |
300 |
330 |
270 |
240 |
2. 科研工作量依照2007年49号文件《安阳工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执行。每年每人应申报一项校级教研项目,另外还要积极申报省级科研课题。
3. 每年每人应主持完成一门网络课程建设(主持过的要求更新率达到10%)。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建设一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课程汇报展。
4. 加强试卷管理,出卷、审卷、试卷保密、阅卷、成绩分析失误率为零。
5. 专业教师互相听课,每人每学期不少于6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2次。
6. 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人一题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切实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与质量。
7.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的要求,对照各项评估标准,按照办公室布置任务,积极做好教学评估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
8.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9. 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毕业生辅导员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切实加强就业指导,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教育、职业观念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
10. 辅导员应及时报送就业情况月报表及就业情况分析,准确、及时报送生源库、报到证数据库;至少召开两次就业工作专题会议。
11. 做好学生费用收费工作,住宿费、学费缴纳数额不低于应缴费数额的98%。
12. 辅导员组织学生积极申报、组织开展大学生科研创新或文化体育活动,本年度至少2次。
13. 每三位辅导员每年应召开1次针对专业特点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在全国范围内新联系创建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基地2个。
目标下达人(院长)签字: 目标责任人(教师)签字:
(责任书一式两份,艺术设计系存一份)
艺术设计学院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