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制度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28日 11:30 




 

一、国家助学贷款

1.高校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入学。我院学生提供真实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审核通过后可每年贷款6500元(学费5700元和住宿费800元),每年审核一次。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当年的7月1日(含7月1日)。若选择考研深造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即读研期间也不需要自付利息。

2.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供真实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烈士子女、单亲孤儿、父母残疾、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资金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分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供真实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资金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分配。

五、学校奖学金

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营造优良学风、校风,我校设立了“安工奖学金”、“安工校长奖学金”、“安工国际交

流奖学金”,从2015年9月起实行。安工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安工校长奖学金分为学术创新奖学金、单项竞赛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和自立自强奖学金四个单项,奖励范围分国家、省二级,涵盖团体和个人,奖金标准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通过以奖促学,以奖促优,激励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为学校争得荣誉,提升学校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安工国际交流奖学金,旨在加强我校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总费用20—50%的资助,每生单次最高资助4万元。

六、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补充规定

凡我院参加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的学生除满足《安阳工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以外,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内学习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科目,综合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其中“条件特别优秀”是指该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位列班级前10%。

2.量化积分计算参照《艺术设计学院量化积分规定》,其中班委成员量化积分只计算职务分,职务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重复加分,若以个人名义参加院系集体活动,可累计加分。

3.班委成员若无故不参加院系会议或辅导员临时召开会议累计3次或迟到5次者均不得参加奖助学金的申请。

4.奖助学金评定按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计算=学年平均成绩*70%+量化积分*30%

学年平均成绩计算以班级所有同学都参与的必修课的平均成绩,

5.学生会成员在所在班级参评,不单列。

6.班级教室卫生不达标或被评为差的班级,奖助学金扣除班级应分配名额的20%。

七、勤工俭学

我校学生处为切实帮助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并且还可以促进德、智、体、美等品德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

八、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必须写父母双亲电话。

2.家庭住址具体到省、市、县、乡、村、门牌号(可以是同一行政级别)如: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罗庄村001

3.填写完整后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注:三个章分别是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街道民政所,县级民政局)民政部门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联系电话必须真实。

4.若办理的有三级证明,可不用在表上盖章,同样表上有三个章,也无需办理三级证明。

5.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填写不小于8000元。

6.调查表民政部门盖章日期必须是2015年。(不得更改涂改,经发现取消资格。)

九、家庭情况贫困认定表填写注意事项

1.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陈述理由填写不少于300字。

2.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必须有辅导员老师签字,院系意见由学院副书记签字。

十、资助委简介

    资助委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重要部门之一,积极协助老师由校、院相关职能机构布置的各项工作,负责贷款、奖助学金资料审核。如果对以上所述存有疑问,可联系我部成员,我们将会真诚地为大家解决每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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