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德”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7:34 




求是网2018-10-12

作者:王邦和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创作的《百家讲坛》特别节目《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第三集《国无德不兴》以立德为主题,选取了习近平总书记常用的“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典故,从为什么立德、立什么样的德、怎样立德三个维度,通俗易懂地讲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德”的论述,是对我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非常重视立德修身。“国无德不兴”讲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情感认同和日常行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核心价值观承载的是一种积极进取的追求。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德”,既是个人之“小德”,也是国家之“大德”,有着重要的新的现实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和基因。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道德价值源远流长,德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元素,是国家、民族文化自觉的必然结果,深深根植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中,表达了国家、社会和个人最本质的价值诉求,体现了我们社会评判是非的价值标准。中国传统文化里具有崇尚思想道德的历史传统。道家倡导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墨家强调的“兼爱”,儒家追求的“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无不体现出中华传统文化在立身处世方面强调“贵在有德”,在与人交往方面强调“以德待人”。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为一种“德”,无疑承接了中华民族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与文化精神。这不仅巩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统文化根基,实现了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互通与共融,有助于求取核心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还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守护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价值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集合与创新。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核心价值目标和价值理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种具体价值体现。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直接的实践基础。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不断汲取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经验,不断赋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无不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他还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国家、社会与个人三个层面,集中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既要理解掌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也要精准把握其践行要求,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让全体人民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从娃娃抓起、从家庭做起,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另一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

 转载于《学习强国》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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